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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躲网吧打十年游戏,归家5天后去世,遗言:别卖我账号!

发布时间:2023-05-30 07:37:02     浏览次数:


原创2023-05-21 21:20·吖吖普法

多年前,一名大学生外出十年不回家居然是因为在网吧打游戏,而他回家五天之后却突然暴毙身亡,他的父母不得已白发人送黑发人,这看似离奇的事件究竟有什么隐情?

【案件摘要】

王某出生在湖北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,可因为身在农村家庭条件十分一般,王某的父亲望子成龙,对他要求十分严格。

一天王某在放学回家的路上,路过了一家游戏厅,在父亲从小到大的严厉教育下,王某很少有喘息的机会,他鬼使神差的走了进去,并且开始不可自拔的沉迷于电子游戏。

上了高中的王某始更加迷恋游戏带给他的快感,经常逃学去打游戏,王某的父亲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,让王某当着老师的面发誓以后好好学习,不碰游戏。

王某自此之后好像确实真的收心了,又恢复了好学生的作息,并在高考时成功考上了武汉的一所大学。

没有了父亲的管教,王某第一次觉得生活这么自由。整个寝室当时都爱打游戏,王某也捡起了许久没玩的游戏,又一次接触游戏的他,再次爱上了这个虚拟的世界。

他一门心思地扎进游戏中,在那里忘记了自我。


2001年的7月,本该是毕业的时候,王刚却因为挂科太多而毕不了业,没有办法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,也就意味着白读了四年大学。

但回家之后王某没有脸和父亲说出这样的实情,只能说自己挺好的。

2001年王某再次坐上了前往武汉的火车,王某向家人宣称自己要去武汉打工,可也就是这一天,他家人彻底和王某失去了联系。

刚来武汉的王某,确实想找一份工作,但没有毕业证,他的学历就只有高中。

他又十分眼高手低,不愿意吃苦,在大学的时候,因为玩游戏认识了一些别的年级的学生,他没有地方住就先暂且和这些学生挤在一起住。

他开了一家二手书店,平时就倒卖二手书籍,收入勉强够活,不够的时候就去找同学借。

后来王某也无法在学校继续住下去了,但这段时间王某并没有中断过自己对于游戏的痴迷。

后来王某找到了在游戏厅的工作,虽然月薪只有几百元,但是解决每个月最基本的温饱还是没有问题。

可他毫无颜面面对自己的家人,也从未联系过他们。


过了几年新出的网络游戏让王某发现了商机,游戏中的虚拟道具也可以卖钱,并且价值不菲。

于是他天天泡在网吧里,没日没夜地玩着游戏,把自己的身心都沉浸了进去。

最厉害的时候,他养着20多个账号,有五个接近满级,花费了很多心血和精力。

这些账号成了王刚唯一的资产,他靠它们养活自己,长此以往,王某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。此时的他已经瘦得不成人样,长期营养不良和作息颠倒,让他的精神变得极度萎靡。

后来王某的身体终于垮了,他被网吧的老板发现并送到了医院,警方联系到了他的父母,而夫妻二人与儿子十年未见,再见他却差点命丧黄泉。

5天后,王刚在家里去世了,留给家里的只有二十多个游戏账号。

【案件争议】

游戏账号能否作为遗产?

随着信息时代到来,游戏成了每个人几乎都会接触的东西,也不乏有人在游戏中投入大量金钱,那么人死之后游戏账号能否作为遗产引发了大家的热议,游戏账号又是否能够被继承呢?

【以案释法】

王某身上发生的事固然是可悲的,可他临终留下的东西也让人啼笑皆非,那么王某视若珍宝的游戏账号究竟能否作为遗产被继承呢?笔者的观点是这样的。

游戏账号中的虚拟武器装备、游戏币和高等级角色都是玩家花费了大量金钱和时间打造的,能以相当高的价格出售给他人,具备了商品的一般属性。


据最新的互联网产业数据显示,我国网民总数已达4亿,网游的装备和虚拟货币以及博文、个人聊天记录、电子邮箱等,正成为人们的“数字财产”。

游戏账户中的数据、网络虚拟财产虽然受到法律的保护,但并未对此类财产涉及民事领域出台具体定性及解决措施。

针对此是否属于个人财产、可否作为遗产进行继承,需要结合游戏运营商的用户协议,当前大部分游戏运营商在用户协议中,写明游戏内虚拟财产、数据归运营商所有,即不属于用户的个人财产,也就不能作为遗产。

而在国外,已出现数字遗产案件。一些知名网站已允许家属索要虚拟财物,只要能证明用户已死亡,并且和用户有亲属关系。

另外,在美国还出现了“数字遗产守护者”网站,将私人资料发送到该网站后,如果你有一段时间没有登录,亲属会收到一封邮件,或由亲友登录网站激活发送电子邮件的程序。

但目前我国对于游戏账号的继承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,玩适量的游戏可以放松身心,但如果太过于沉迷对于自己和家人都是有害而无益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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